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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科〔2020〕11号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2020-06-28 

 

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申报的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及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学校限额数量

专项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专项二、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专项一、专项二学校各限上报3项。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巳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巳获国冢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 - 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 3 年内完成

5.项目负责人前期研究基础好、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或发表过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的优先推荐立项;有在研的市厅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成果要求及资助经费

1.专项研究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属省级科学研究项目;

2.论文成果要求:公开发表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等);

3.研究报告要求:被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并起到重要咨询作用或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应用研究成果,须提供采用单位采纳证明;

4.所需研究经费由学校科研经费资助,总经费=3万/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论文数量。

四、校内工作安排

1.6月10日-26日,申报人到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申报通知及申报书模板填写申报书,网址为http://210.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各单位推荐报送申报汇总表(多项按优先推荐原则排序)及项目申报书(纸质和电子版)至科研处,要求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逾期不得推荐;

2.6月29日-30日,科研处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报学校领导审批;

3.7月1-7月3日,推荐名单学校公示;

4.7月4日-7月7日,学校发布校内立项及推荐申报通知,科研处组织项目负责人网上系统申报并报送学校公文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5.联系人:陈宏敏,电话:020-32823901邮箱:649522924@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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