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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科研成果与科研指导奖励办法

2020-07-01 

 

经济管理学院科研成果与科研指导奖励办法

 

(讨论稿)

 

 

华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为了更好地激励科研工作,高质量地完成重点学科建设任务,拟对本学院专兼职教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指导工作进行配套奖励。

 

 

一、对论文的奖励

 

1.奖励成果的范围为在南大核心期刊及学校承认的国际期刊上发表、研究内容与国际商务(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企业管理等相关的经济管理类的学术论文;

 

2.发表的成果必须标明作者第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也可同时标署其他单位);

 

3.国内期刊论文对前三名本校作者进行退坡式奖励;同时奖励学院敦聘的校外指导教师;SSCISCI期刊不限作者排名。

 

4.期刊论文等级及奖励标准见附件。

 

 

二、对课题的奖励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科基金项目一次性奖励10000元;承担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每项奖励5000元;市厅级科研项目每项奖励2000元;获得横向科研项目参照科研处文件进行奖励;奖励发放给项目主持人,由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组内进行再分配(校外导师除外)。项目研究内容须为与国际商务学科相关的经济管理理论与政策。以上科研项目不包括各类校内项目。

 

 

三、对获奖成果的奖励

 

凡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获得政府奖(或被政府采纳),学院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其中省部级政府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市厅级政府奖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奖励发放给项目主持人和第一作者,可以实行再分配。

 

 

四、对校外导师的奖励

 

1.凡校外指导教师切实指导本校教师获得本办法第二款所列举的科研项目,参照项目主持人的奖励额度对校外导师进行奖励。

 

2.凡校外导师指导本校教师并同时署名在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额度与本校教师(第一作者)相同。论文的认定参照本办法第一款。

 

3、校外导师指导本校老师从事校内项目研究的奖励办法参照科研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经济管理学院。

 

 

附录:奖励期刊与奖励标准

 

 

等级

期刊名称

奖励标准

一级

中国社会科学

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正文)

SSCISCI1区)

10000

二级

世界经济

经济学动态

中国工业经济

财贸经济

国际贸易问题

统计研究

管理科学学报

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

经济学(季刊)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管理工程学报

南开管理评论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经济学家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地理学报

社会学研究

新华文摘(3000字以上)

SSCISCI2区)

5000

三级

其他南大核心及扩展版期刊;12区以外的SSCISCI

3000

 

 

注:以上奖励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华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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